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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风采

宁波高新区多举措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 2015-09-16 浏览次数: 100

为鼓励引进和发展软件、信息技术、金融、商务、科学研究和技术、健康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企业,以及总部、“互联网+”等新业态领域企业,高新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给予多项扶持政策。
一是投入补助。对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成效显著的项目以及投资电子商务的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项目、建设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研发或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给予实际投入10-1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网点奖励。对当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总部企业,按当年每新增1家实际用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网点,给予10万元网点建设奖励。
三是宣传推介补助。对当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总部企业,开拓市场进行市场宣传推介且年宣传推介费超过1亿元的,按当年市场宣传推介费实际支出的2%给予补助。
四是行业重点企业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前十位且盈利的科技服务业企业、软件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当年营业收入的1%予以奖励。
五是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奖励。列入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各类攻关、研发项目,在区内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的,按产出业绩(销售收入、税收、利润)等进行综合评定,对前五位的,按当年营业收入的1%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