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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人才政策25条 单个项目最多可获1亿补助

发布时间: 2015-08-14 浏览次数: 90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13日电(记者裘立华)浙江省宁波市13日出台人才新政25条,对于高新技术人才创业创新进行扶持,引进顶尖人才最多可获1亿扶持资金。

作为计划单列市,宁波制造业比较发达,核心是利用人才走创新发展之路。宁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主任张良才介绍,此次新政创新内容之一是大力集聚海内外顶尖人才,对入选的高端团队给予500-2000万元资助,对入选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对新引进的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资助,对其领衔的团队核心成员给予薪酬补助。

同时,大力集聚城市发展紧缺急需人才,对宁波发展急需的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资助,入选的团队给予100-500万元资助,与引进海外和产业领域人才为主的“3315计划”互补,形成姊妹篇。

新政着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现有人才经自主培养申报成为顶尖人才、特优人才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在培养周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企业在职人员攻读宁波产业发展亟需专业的硕士、博士,或就读企业与知名高校联合举办的硕士培养班的,毕业后给予50%的学费补贴,每人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宁波市人才团队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400万元配套资助。

新政期望充分发挥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对企业全职新引进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以及拔尖人才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引才资助。

张良才说,新政支持引进人才(团队)创办企业发展壮大,对发展较快的人才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后续资助,对完成股权改造、新三板挂牌、实现上市的给予30-300万元的补助。对“3315计划”团队创办的企业,可由指定银行给予最高2000万元信用额度支持。

同时,强化创业投融资扶持,聚焦人才早期创业项目,以众筹模式建立首期2亿元的“才•富”合作公社基金;加快金融小镇、基金楼宇等建设,对入驻的创投机构,政府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可优先进行阶段参股;对无政府基金参与的创投机构投资人才创办的创新型初创企业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6%,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单家机构不超过300万元的财政补贴。

在扶持其他人才创业创新方面,宁波市重点扶持创客人才、民间人才开展创业创新,宁波市本级择优选择一批创客项目,对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创新创业补助,并可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启动资金资助等扶持;实施民间人才“万人计划”,市县两级遴选1万名左右民间优才,其中遴选市级民间优才1000名左右,加大培养力度,激励支持民间人才扎根基层创业创新。

在人才集聚新型平台建设方面,宁波加快建设一批市场化主导的“千人计划”产业园专业园区、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人才项目海外孵化器、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等新型人才创业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据介绍,截至2014年底,宁波市人才总量达167.8万人,比2010年增长85.6%,其中海外留学人才5804人,比2010年增长180.3%,共有博士(后)4069人、硕士3.5万人,高级职称人才5.5万人,高技能人才26.3万人。(完)